声明人:王永芳
在99年7.20以后,我因坚信法轮功,到市委上访,被大队村委叫到办公室,由村主任代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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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