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彩虹
我自99年7.20以后所写的“保证书、决裂书”及所有不符合法的思想、行为作废。并表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的决心,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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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