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明华
在劳教所强迫、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进,跟上师父正法进程。救度众生,助师世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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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