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学梅
我以前受外界干扰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严格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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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