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杏妹
过去在修炼中,由于邪恶迫害,自己所写的“保证”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