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福英
被常人心带动,在拘留所签的不符合正法的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所有过失,坚修到底,坚决走好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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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