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红艳
在监狱期间所说、所写、所做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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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