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立城
在99年7.20时,由于邪恶迫害,我在学校签了不利于大法的字,在此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的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