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红艳
在99年7.20时,高压逼迫下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从新坚定修炼,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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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