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素玲
由家人写的“保证书”,签的字,一律作废。今后我要好好学法,勇猛精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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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