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芹
在高压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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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