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延诲
我在迫害当中所写的或说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圆满。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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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