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兰
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重新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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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