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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夏维孝 最近,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为了完成洗脑“指标”要求法轮功学员在“三书”上签字,他们在找不到我、家属(同修)不给签的情况下,要花钱雇人签,模仿我的笔体,甚至叫单位不在“三书”上签字不给办退休等手段均未达到目的,竟背地开车去几里之外的农村亲属家叫亲属替签,这个亲属(常人)因摩托车肇事颅骨骨折,神经受损,精神受刺激,才出院不久,身体还没恢复健康,家门不敢出,连一般小事都承受不了,对这突来的事情更无应付能力,他们又是立“军令状”、又是“协议合同”,叫亲属只要代签个字,就给工资,就不再找他麻烦了等软磨硬泡和赖着不走等手段,最后这个亲属终于把我的名字写在了他们准备好的“三书”上。现声明:我不会在“三书”上签字;任何人在“三书”上替签都是无效的,而不管用任何方法叫他人替签和采取其它手段签的字都是卑鄙的做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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