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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丰友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没有得法前我身体不断得病,得法后,8年多的时间没有吃一粒药,身体健康,这都是大法师父给我的一切,法轮大法是正法。我是2000年元月与老伴进京说一句真话,证实大法,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他们不讲理,让我登了记,就把我们扣起来,押送到驻京办事处,把我们的衣服从里到外搜了个遍,把搜出的钱和车票都拿了去。后把我们铐了起来,两个人铐在一起,铐了3天后,叫单位派人把我们带回单位,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后,不写“保证书”就不让回家,还让我交了4200元钱,其中有1200元是他们4个人上北京接我回单位的吃住费用,写“保证”后,我很后悔,在此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书”和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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