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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秀英 我2001年7月20凌晨1点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把我骗到派出所,然后直接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6天,在关押期间,他们不断给我家人施加压力,丈夫违心的替我写了“保证”,并交了2000元钱,放我回家。事隔一年后,派出所恶警又来我家,让我在打印好的“保证书”上签字,被我拒绝,而后又让我家属来找我,看到家属为我伤心的样子,我含泪签了字。以上两次“保证”都是在被迫高压下所为,不是我的真实想法,在此严正声明,以上两次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在以后的修炼道路上,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好修炼路上的每一步,坚定大法,永不放弃。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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