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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嫒 我95年5月中旬得法。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停留在感性认识上,所以对99年7.20由首恶发动的这场迫害的性质认识不清。初期在本单位的车轮站中就交出了手抄《转法轮》、书面表态等。在后来的证实法中,2001年被迫害关进看守所,因坚决不背监规被罚站七天七夜不让睡觉,深夜寒冷难忍,求出来的心很强,当我的亲人交了“保证金和保证书”保我出来时,我最后在他们备好的“书”上签了名。这是配合邪恶,对大法犯了罪,也把自己的亲人拉下了水,我深感痛心。在此严正声明我自己和我的亲人写的、交的一切作废。决心做好三件事加倍补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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