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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青云 经过在市教养所期间被迫害的这一段日子,我更加坚定法轮大法的修炼。我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悔过、保证书”之类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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