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志华
由于学法不深,自1999年7.20开始,我做了一些做为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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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