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华
99年7.20时,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写了所谓的“保证”,现在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与旧势力彻底决裂,坚定修炼,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