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明镐
自己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一切作废。在劳教所的强迫、威逼、高压的环境下所写的所谓的“决裂书”作废。严正声明,在以后的正法进程上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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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