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淑云
我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因当时自己学法不深,没有用正念去对对待,给大法造成了损失。今后一定要多法,按照师父要求的去做,跟上正法进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