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义
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警察一来就说“不炼了”,警察走了还炼。通过学法认识到这是不对的,所以我声明,我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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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