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天菊
在被迫害时,亲人、家属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我所说、所写和我自己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