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思艳
我及家属向政府职能部门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东西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8/10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