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维琴
在邪恶的压力下,我违心地在所谓“三书”上签的字和亲朋好友替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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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