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恩涛
我在1999年7.20以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按师父要求的做好,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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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