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淑艳、寿永丰
自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