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伟英、陈其、杨容青、柯其珍、陈文勇、陈小玲、杨运、刘春珍、陈秀、李燕琼、黄伟、陈桂惠
我们在高压残酷迫害下所写的、所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