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角生
2001年3月23日,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彻底作废。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