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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锦寿 我于99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在2000年期间上北京上访被无理非法劳教一年。由于当时学法不深,被迫写下了“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我对不起师父,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损失。过后我曾多次下决心修炼好自己,因为自己罪业深重、磨难大,不够精进,是师父慈悲一再给我机会、多次点悟。我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到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不负师父的洪大慈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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