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海州
我以前所写的违背大法原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以后我要加倍弥补,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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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8/10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