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宇霞
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我的亲人、家属、单位领导、同事、朋友及所有的人为我口头“保证”、书面“保证”、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勇猛精进,完成使命,随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