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秀兰
当19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中央电视台诬陷大法时,我没有起到大法弟子的作用,维护大法,违心地写了“保证书”,特此声明作废。从现在起要加倍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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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