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如芬、朱金玉
我们两人以前虽未写过违背大法的保证书,但为了表明对大法与师父的坚定信念,在此郑重声明:要更加勇猛精进,紧随师父,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