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湛文分
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我曾毁过大法资料,在“保证书”上签过字,不敢承认自己是炼功人,没有证实大法,这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