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祥贵
以前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书面保证”和女儿替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