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永红、李爱莲
自99年7.20以来,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