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霞
我以前所做过的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或家人替我写的不该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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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