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艳霞
从99年以来,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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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