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玉华
我从1999年7.20日以后,在拘留所、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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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