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士、林刘珂
在邪恶强制和高压下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走好正法修炼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