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兰霞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下的“四书”及一切不尊重师父与大法的语言一律作废。尊师敬法,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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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