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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项春玲

    1999年8月份,也就是邪恶迫害大法的开始,居委会主任到我家让我签字,我当时知道签字不对,但常人心所致,就签了字。1999年10月份,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找我写“保证”,我又一次带着常人心签了字。2000年12月份,楼群墙壁上出现了“法轮大法好”的字,片警接到公安分局的指令,让所有炼法轮功的人员写“保证”,限期交“保证书”,片警到我家,我严厉拒绝,坚决不写,片警见我儿子在家,就好言相求我的儿子,替我写“保证”,内容写的是啥我也没看。2002年4月份,单位保卫科又让我写“保证”,我带很强的执著心写了。随着学法的深入,认识到学法、修炼、证实大法是非常严肃的。在此严正声明所写的那一切作废。加倍努力做好当前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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