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惠 99年7月20日,邪恶在全国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我刚得法一年半多,对学法认识很浅。大约在99年11月派出所干警来我家要求我谈“认识”,然后写了一份文字,大意是自己做个体生意,又要兼顾家务,以后都没有时间炼功,然后就叫我在上面签名,还叫我交了两张相片,我也违心地做了,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做错了。在迫害的四年多里,我学法、炼功,看资料,但比起好多勇猛精进的弟子们,自愧不如,在今天看到《明慧网》上发表的文章《写给走错路而至今未发表声明的同修》,写文章的大法弟子说的很对,我不能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我签名的那份“材料”作废。走正今后的修炼道路。在现在证实法和向众生讲清真象救度世人的时刻,自己要走出来,要明白去掉常人的一切根本执著心、怕心……要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理智地讲清真象。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