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丽晨 2000年底,我因修炼法轮功,经常遭到派出所干警上门骚扰,强迫写“保证书”,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正常生活。为了不再受到干扰,我叫爱人代我写了“二不保证书”,这种行为对不起师父对我的教诲和慈悲苦度,现严正声明作废。今后我要更好地修炼,听师父的话,决不辜负师尊对我寄予的希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