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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锦坤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多次去北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判劳教二年,送往劳教所。在强制下和思想极度被压迫下,写下“保证书及揭批材料”,现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和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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