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明华
我因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单位、洗脑班、看守所等迫害,在高压迫害下,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一切行为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