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高锋
1999年7月20日以来,我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修炼的语言、写的字迹宣布全部作废。声明之日起一切归正,决不再重犯这样的错,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