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守玉
在邪恶迫害下,由于自己神志不清,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否定、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尊的正法进程,我的路是由师尊安排的,其他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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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